一次车损引发两次起诉 奔驰车涉水抛锚,车主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来源: 泉州晚报2023-08-03 18:08:51
  

泉州网8月3日讯(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郑立群)奔驰车投保后几个月,路遇积水较深的路段,不慎进水,导致车辆抛锚需要维修。到底该赔偿多少,车主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车主小李为此起诉保险公司两次,最终法院一次判决一次调解,让这起案件尘埃落定。


(相关资料图)

车主保险公司不理赔导致车辆无法维修

事情还得从一次投保说起。

2022年3月13日,小李为其购买的一辆奔驰车(以下简称奔驰车)向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确定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为40万元,保险期间自2022年3月14日00:00起至2023年3月13日24:00止。

不承想,4个月后,奔驰车出事了。去年7月5日,小李驾驶奔驰车行驶至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大道附近时因道路积水较深,导致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部件进水,车辆损坏抛锚。事故发生后,他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该公司派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查勘、取证。保险公司查勘完成后,小李将车辆拖至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奔驰4S店。

按照小李的说法,事后4S店按照惯例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确认修理方案,保险公司虽同意拆解发动机并派人参与拆解过程,但以询残、询价、方案报批、发动机以外的损失无法认定、保险公司不能提供书面损失确认书等为由,迟迟不对事故损失进行确认,导致保险车辆无法维修,车辆损失(车辆折旧、车辆泡水部件损坏加重等)不断扩大。为此,他作为原告,将保险公司起诉到鲤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他支付部分车辆保险金(不包含启动电瓶模块、直流转换器、高压电瓶等)23万元及相应利息。

保险 车主未实际维修车辆 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

对客户的理赔要求,为何保险公司无法答应呢?

保险公司称,小李的奔驰车投保时已是一辆10年的老车,事故发生时已产生折旧,车辆的实际价值已发生变化。此外,小李并未实际维修该车,其主张车辆损失所依据的估价单仅是4S店单方预估费用,无法证明所报配件为案涉车辆上的配件,也无法证明所列明配件已经实际损坏。因此,应鉴定实际维修价值。

此外,保险公司还认为,机动车作为一个复杂的多部件组成的机械整体,评估损失过程应该是逐一拆解出车辆可能受损的部件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测试或比对后方可做出损失评估报告。小李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赔偿至多仅能以实际损失为限,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诉讼中,保险公司申请对该奔驰车因事故造成的修复费用及2022年7月5日事故发生前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法院予以准许。

法院一次判决一次调解车主累计获赔27万多元

据悉,某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后结论为:维修费用双方无异议部分评估金额为197742元;双方有争议现场无法组装测试部分车辆维修费用项目合计为204176元;双方有争议现场勘验判断未损坏部分车辆维修费用项目部分合计为94400元。该奔驰车在2022年7月5日事故发生前的市场价值为178500元。双方有争议现场无法组装测试部分为启动电瓶模块、直流转换器、高压电瓶、自动变速箱等。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经评估鉴定,保险公司主张应按178500元为限认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因该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为40万元,而双方无异议损坏部分维修费用经评估金额为197742元,并未超过保险金额,小李要求判决保险公司向其支付部分车辆保险金(不包含启动电瓶模块、直流转换器、高压电瓶、自动变速箱等)23万元及相关利息,予以部分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向小李支付理赔款197742元(不包含启动电瓶模块、直流转换器、高压电瓶、自动变速箱等的维修费用)及相应利息。

事后,小李说,在车辆修理过程中该奔驰车的启动电瓶模块、高压电瓶、启动机、空调压缩机等部件亦损坏,无法工作,需进行修理。为此,他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日前,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和小李达成和解,该公司支付小李8万元,小李应将车辆维修费用评估明细表单价超5000元以上的旧件交给保险公司。至此,该案尘埃落定。

相关链接

车辆涉水熄火后千万别再启动,否则容易导致发动机损坏,这是由于车辆在水中打火时会让积水冲进气门进入发动机造成损坏。该情况属于人为过失操作造成,保险公司可不予赔付,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而停驶的车辆被雨水泡了,事后没有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因此,发生涉水事故后,车主应及时报警,方便保险公司及时勘查现场,固定相关证据,以免日后理赔时,双方起争议,车主容易吃亏。(墩良 辑)

关键词: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